跳至正文

投资居留 · 美洲

通过EB-5投资移民项目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EB-5项目向将合格资本以承担风险方式投入美国企业、且该企业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就业岗位的投资者签发美国绿卡。经《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改革后,该项目仍是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主要法定投资途径。

咨询 Legal Wealth美国投资居留
关键信息
主管机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签证由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签发
法律依据
《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03(b)(5)条,经《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修订
最低投资额
105万美元;投资于目标就业区或合格基础设施项目为80万美元
创造就业
每位投资者至少创造10个全职岗位
区域中心项目
授权至2027年9月30日
获批身份
两年期有条件绿卡,I-829表格获批后转为永久居留
家庭成员
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实际居住
须以美国为永久居所;长期离境可能危及身份
01

概览

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第五类职业移民优先类别(EB-5),旨在通过外国投资和创造就业刺激美国经济。投资者将规定资本以承担风险方式投入一家新商业企业,该企业须为合格的美国劳动者创造或保留至少十个全职岗位,投资者本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即可获得有条件绿卡。

《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将区域中心项目的授权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并将最低投资额定为105万美元;若企业位于目标就业区(农村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或属于合格基础设施项目,则为80万美元。上述金额定于2027年1月1日起按通胀调整,此后每五年调整一次。RIA亦为农村地区(20%)、高失业率地区(10%)及基础设施项目(2%)的投资预留了签证名额;当部分国籍的非预留类别出现排期积压时,这些预留类别在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中经常处于无排期状态。

投资者可选择直接投资于自有企业(须直接创造就业),或通过U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进行投资(可计入间接及衍生就业)。对于不希望亲自经营美国企业的家庭而言,区域中心投资是更为常见的途径。RIA还引入了更多诚信措施,包括区域中心年费、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对于已身在美国且优先日期已到的投资者,还可将移民申请与调整身份申请同时递交。

EB-5是一项法定项目,应与行政举措加以区分。依据2025年9月行政命令设立的特朗普金卡(Trump Gold Card),以向美国政府作出无限制赠款而非风险投资为基础,通过现有的EB-1及EB-2类别办理;其条款及法律稳定性与EB-5不同,应单独评估。拟议中的白金卡(Platinum Card)尚未推出。

02

主要优势

  • 投资者、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通过一份申请即可获得绿卡
  • 无商业经验、学历或语言能力要求
  • 可在美国任何地方自由居住、工作和学习
  • 区域中心途径允许投资者以被动方式参与专业管理的项目
  • 预留签证类别可为部分国籍申请人提供更快的签证排期
  • 同时递交申请可使已身在美国的投资者在案件审理期间获得工作及旅行许可
  • 作为永久居民满五年并符合常规要求后,可申请美国国籍
03

申请条件

  • 投资至少105万美元;投资于目标就业区或基础设施项目为80万美元
  • 资本须承担风险;不得设有保证回报或赎回权
  • 资金须合法取得,且从来源至企业的路径可完整追溯
  • 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为每位投资者创造至少10个全职岗位
  • 投资须在有条件居留期间持续维持
  • 投资者须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愿
  • 须满足入境资格要求:体检、犯罪背景及安全审查
  • 区域中心项目须遵守RIA关于报告、资金管理及诚信的各项规定
04

投资选项

区域中心投资——目标就业区或基础设施

80万美元

通过U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投资于农村、高失业率地区或基础设施项目。可计入间接就业,并可能适用预留签证类别。

区域中心投资——标准

105万美元

通过目标就业区以外的区域中心项目进行投资,间接及衍生就业均可计入十个岗位的要求。

EB-5直接投资

80万美元或105万美元

投资于投资者自有的新商业企业,该企业须直接雇用至少十名全职合格员工。适合将亲自经营企业的企业家。

特朗普金卡(行政项目)

100万美元赠款另加1.5万美元费用

依据2025年9月行政命令设立,通过EB-1或EB-2类别办理。该项目并非投资,亦不属于EB-5法定项目;是否适合须另行进行法律评估。

05

办理流程

  1. 1

    策略与项目选择

    我们评估家庭目标、特定国籍的签证排期情况,以及直接投资与区域中心途径之间的取舍,并支持对任何项目进行独立尽职调查。

  2. 2

    资金来源文件

    我们整理投资资本合法来源及流转路径的完整、可追溯记录——这是任何EB-5申请中审查最严格的部分。

  3. 3

    投资及递交I-526或I-526E表格

    完成投资后向USCIS递交移民申请,符合条件时可同时申请调整身份。

  4. 4

    领事处理或调整身份

    申请获批且签证名额可用后,家庭成员在境外完成移民签证面谈,或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5. 5

    有条件居留

    家庭以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入境,为期两年,期间须维持投资并创造就业。

  6. 6

    解除条件(I-829表格)

    在满两周年前的90天内,投资者递交申请以解除条件并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06

常见所需文件

  • 所有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及出生证明
  • 结婚证及此前离婚的证明(如有)
  • 详尽的资金来源证明:纳税申报表、公司记录、买卖合同、贷款及赠与文件
  • 追溯资金汇入新商业企业的银行记录
  • 区域中心项目的认购及发行文件,或直接投资的商业计划书
  • 如适用较低投资额,须提供目标就业区或基础设施项目资格证明
  • 各居住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由USCIS指定医生或移民体检指定医生完成的体检
07

Legal Wealth 如何协助您

Legal Wealth将EB-5流程既视为移民申请,也视为一项财富规划工作。我们协助家庭判断该项目是否契合其目标,支持对区域中心项目开展独立审查,与客户的银行及会计师共同准备严谨的资金来源档案,并与负责递交申请的美国持牌移民律师紧密合作。由于美国永久居留意味着全球征税及申报义务,我们会在绿卡签发前完成移民前架构、信托及传承安排的规划。欢迎致函info@legalwealthglobal.com。

咨询 Legal Wealth
08

常见问题

目前EB-5的最低投资额是多少?

105万美元;投资于目标就业区或合格基础设施项目为80万美元。上述金额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按通胀调整。

区域中心项目目前是否仍获授权?

是的。《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将区域中心项目授权至2027年9月30日。该法案亦载有祖父条款,在授权失效时保护部分较早递交的申请,因此任何新投资均应核实其递交日期与相关条款的关系。

我必须在美国居住吗?

是的。EB-5授予的是永久居留权,前提是以美国为永久居所。长期离境可能被视为放弃身份,长期出国须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哪些人可以纳入申请?

投资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接近21岁的子女可能受《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保护,应尽早评估。

会产生哪些税务影响?

绿卡持有人属于美国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纳税,并受美国赠与税及遗产税规则以及境外账户申报要求约束。强烈建议进行移民前规划。

金卡与EB-5有何区别?

金卡依据2025年9月行政命令设立,须作出100万美元不可退还的赠款另加1.5万美元费用,并通过EB-1或EB-2类别办理。EB-5则是一项法定项目,资本以承担风险的方式投资并有望获得回报。两者风险不同,应分别评估。

最近审阅: 2026-10. 申请条件、费用及办理时间可能变动。本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于所示日期审阅,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

联系我们

一起探讨您的项目

简单介绍您的情况,我们将回复您下一步安排。所有咨询均严格保密。

电子邮箱info@legalwealthglobal.com

我们通常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点击发送后,将打开您的邮件应用,并预先填好发送至 info@legalwealthglobal.com 的邮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