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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牌照 · 澳洲

匯款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AUSTRAC報備與登記

澳洲透過其金融情報中心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主管機關AUSTRAC,監理匯款及虛擬資產業務。業者須於提供服務前完成報備及登記;《2024年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修正法》所引進的改革自2026年3月31日起分階段施行,擴大虛擬資產的納管範圍,並使核心義務與時俱進。

諮詢 Legal Wealth澳洲AUSTRAC登記
重點資訊
主管機關
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 (Australian Transaction Reports and Analysis Centre, AUSTRAC)
法源
經《2024年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修正法》 (AML/CTF Amendment Act 2024) 修訂之《2006年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法》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Terrorism Financing Act 2006) 及AML/CTF規則
登記名冊
匯款業登記名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登記名冊
改革起始
2026年3月31日;第二階段及VASP新義務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
新VASP期限
新納管服務須於2026年7月29日前完成報備及登記
旅行規則
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於虛擬資產移轉
最低資本
AUSTRAC登記並無規定資本
未登記營業
未經登記提供應登記之服務,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01

概覽

AUSTRAC監理依《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法》提供「指定服務」的業者。所有申報實體皆須向AUSTRAC報備,其中兩類並須於營業前完成登記:匯款服務提供者(匯款網路提供者、其所屬業者及獨立匯款業者),以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舊稱數位貨幣交易所)。登記須經業者及其關鍵人員的適格性評估,AUSTRAC得駁回、暫停或撤銷登記,或對登記附加條件。

《2024年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修正法》是該制度自2006年以來最重大的翻修。自2026年3月31日起,改革後的核心義務開始適用,新納管的虛擬資產服務亦可開始報備及登記。虛擬資產的納管範圍已從法幣與加密資產兌換,擴及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代客戶移轉虛擬資產、虛擬資產保管,以及部分發行及相關金融服務。上述新服務的義務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新納管業者須於2026年7月29日前完成報備、登記並向AUSTRAC通報其法遵主管。已登記的數位貨幣交易所無須重新登記,改革亦不影響既有匯款登記業者的登記狀態。

就實質內容而言,改革以單一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計畫取代過去的A部分與B部分計畫,該計畫以書面的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高階管理層治理,以及管理層級的指定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法遵主管為基礎。客戶盡職調查已改以成果導向方式重新規範,既有申報實體的過渡期至2029年3月30日。旅行規則現已適用於所有虛擬資產移轉,不論金額;國際資金移轉申報則正調整為範圍更廣的國際價值移轉服務申報,惟該項變更已延後施行。

第二階段納管的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會計師、不動產專業人士及信託與公司服務提供者)亦於2026年7月1日納入規範。對金融科技集團而言,影響主要來自交易對手:公司秘書服務業者及顧問如今須負擔自身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義務,連帶影響整個市場的客戶審核及文件要求。

02

主要優勢

  • 進入成熟、金融服務完善且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架構明確的市場
  • AUSTRAC登記並無規定的最低資本
  • 列入公開登記名冊,銀行及合作夥伴可查證
  • 2026年改革後義務更現代化、以成果為導向
  • 既有登記業者於改革過渡期間保留其登記
  • 發展亞太匯款通道的可信據點
03

申請條件

  • 向AUSTRAC報備;匯款及虛擬資產服務須於提供服務前取得登記
  • 業者及關鍵人員須具適格性,包括適任資訊及刑事紀錄查核
  • 針對客戶、服務、通路及國家的書面洗錢/資恐風險評估
  • 政策經高階管理層核准並監督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計畫
  • 管理層級的指定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法遵主管,並向AUSTRAC通報
  • 初始及持續的客戶盡職調查,包括實質受益人及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篩查
  • 視情況提交可疑事項、門檻交易及國際移轉申報
  • 自2026年7月1日起,虛擬資產移轉須遵循旅行規則
  • 紀錄保存、員工訓練及計畫的獨立評估
  • 情況變更須通報,並於登記屆滿前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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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類型與資本要求

獨立匯款業者

適用於以自身名義、而非作為匯款網路一員提供匯款服務的業者。須取得登記並落實完整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計畫。

匯款網路提供者或所屬業者

網路提供者經營匯款網路並對其所屬業者負責;所屬業者作為該網路的一員提供服務,並以該身分登記。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

涵蓋2026年納管範圍下虛擬資產與貨幣間的兌換、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虛擬資產移轉、保管及部分發行相關服務。

僅須報備的申報實體

其他指定服務提供者(包括自2026年7月1日起納管的第二階段業者)向AUSTRAC報備即可,無須另行登記。

05

辦理流程

  1. 1

    服務盤點

    我們依2026年後的定義辨識所提供的指定服務,並確認是否須辦理登記。

  2. 2

    實體及人員準備

    為AUSTRAC的適格性評估備妥公司架構、關鍵人員及實質受益人資料。

  3. 3

    風險評估及法遵計畫

    擬定洗錢/資恐風險評估、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政策及治理架構,並經高階管理層核准。

  4. 4

    報備及登記

    透過AUSTRAC Online提交申請,並附上佐證資料及法遵主管通報。

  5. 5

    主管機關詢問

    AUSTRAC可能於作成決定前要求補件,亦可對登記附加條件。

  6. 6

    營運法遵

    將申報、監控、訓練、獨立評估及登記展延排入時程並留存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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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所需文件

  • 公司登記證明及ASIC公司登記摘要(或外國同等文件)
  • 股權結構圖及實質受益人資料
  • 關鍵人員及實質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及良民證
  • 業務說明、服務內容及匯款通道或虛擬資產類型
  • 洗錢/資恐風險評估
  • 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政策及程序
  • 法遵主管指派文件及高階管理層核准紀錄
  • 銀行往來安排;網路提供者另須提供所屬業者資料
07

Legal Wealth 如何協助您

Legal Wealth協助匯款及虛擬資產業者在改革後的制度下,穩健地進入或持續經營澳洲市場。我們依新定義盤點服務,在妥善保密的前提下為關鍵人員準備適格性資料,並建置真實反映業務而非套用範本的風險評估及防制洗錢/打擊資恐計畫。對於跨多個法域營運的客戶,我們會將澳洲架構與集團控管銜接,讓法遵維持一致且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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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常見問題

報備與登記有何不同?

所有申報實體皆須向AUSTRAC報備。匯款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另須於提供服務前完成登記,登記涉及適格性評估。

既有數位貨幣交易所需要重新登記嗎?

不需要。AUSTRAC的過渡指引指出,改革不要求既有登記業者重新登記,但其新提供的服務可能帶來新的義務。

虛擬資產新制何時開始?

新納管服務的報備及登記於2026年3月31日開放,義務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報備及登記期限為2026年7月29日。

有最低資本要求嗎?

AUSTRAC登記並未規定最低資本。部分金融商品可能另須取得ASIC執照,並有其自身要求。

旅行規則有門檻嗎?

自2026年7月1日起,旅行規則適用於所有虛擬資產移轉,不論金額。

最近審閱: 2026-10. 申請條件、費用及辦理時程可能變動。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於所示日期審閱,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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