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納閩並無加密貨幣專法。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係依《2010年納閩金融服務及證券法》中與業務活動相對應的類別核發數位資產業務牌照:經營數位資產市場的平台適用納閩交易所牌照;交易、經紀及顧問業務適用證券牌照;投資組合管理適用基金經理人牌照;部分支付及儲值模式則適用信用代幣業務牌照。《2010年伊斯蘭金融服務及證券法》另提供平行的符合伊斯蘭教法之牌照類別。
自2025年1月1日起,提供數位金融服務(包括數位資產交易)的納閩金融機構須遵循《納閩數位金融中介市場行為指引》。該指引涵蓋公平交易、客戶資料保護、客戶款項分離(出金須於三個工作天內完成,且至少每月對帳一次)、風險揭露、利益衝突、市場濫用監視、書面客戶條款、廣告宣傳及免費客訴處理。該指引並限制數位資產之自營交易及自營造市。
數位中介亦須遵循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之《數位治理架構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技術管理及營運持續規範、洗錢防制/打擊資恐義務,以及董事與關鍵主管之適任適格標準。自納閩發行之代幣化證券,適用2023年10月發布的《納閩證券型代幣發行指引》。
納閩適合以亞洲為重心、希望依託馬來西亞聯邦層級公認架構,並享有合格納閩法人具競爭力稅制的集團。納閩牌照不得在未另行取得境內核准的情況下與馬來西亞居民進行令吉交易;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已於2026年修正其收費規則,因此申請時應確認相關費用。
主要優勢
- 馬來西亞聯邦法域內的公認主管機關
- 可彈性運用與營運模式相符的成熟牌照類別
- 針對數位金融中介的專屬行為及治理規範,讓銀行及交易對手有明確預期
- 依專屬指引辦理證券型代幣發行的途徑
- 依伊斯蘭金融服務法規提供符合伊斯蘭教法之牌照選項
- 符合實質要求之納閩法人可享具競爭力的稅制
- 時區位置便於經營亞太業務
申請條件
- 依《1990年納閩公司法》設立之納閩公司
- 就各項業務活動取得相應LFSSA或LIFSSA類別之牌照
- 符合相關指引所定之實收資本及專業責任險要求(例如證券持牌人分別為150,000令吉及100萬令吉)
- 於納閩設有登記營業所,並具備與業務活動相稱的營運實質
- 董事、主要負責人及控制人須符合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指引所定之適任適格要求
- 法遵功能及洗錢防制/打擊資恐架構,包括電子KYC及交易監控
- 客戶資產分離、對帳及保管風險控管
- 技術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及營運持續機制
- 證明業務可行性並符合市場行為規範的營運計畫書
執照類型與資本要求
納閩交易所牌照
適用於經營市場之數位資產交易所及交易平台,依LFSSA第九編核發。
納閩證券牌照
實收資本150,000令吉
適用於交易、經紀及顧問服務,專業責任險保額至少100萬令吉。
納閩基金經理人牌照
適用於為專業客戶管理數位資產投資組合或基金。
信用代幣業務牌照
適用於涉及數位代幣的部分支付及儲值模式。
證券型代幣發行
依《納閩證券型代幣發行指引》發行代幣化證券。
辦理流程
- 1
業務活動盤點
確認各項服務對應之牌照類別,並確認是否需取得任何馬來西亞境內核准。
- 2
事前諮詢
於送件前與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討論營運模式,以確認發牌途徑。
- 3
公司設立與實質營運
設立納閩公司、設置登記營業所,並規劃人力配置及辦公處所。
- 4
提出申請
透過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的申請管道提交牌照申請、營運計畫書及各項政策。
- 5
審查
回覆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就治理、技術、保管及洗錢防制安排所提詢問。
- 6
核准與開業
符合開業前條件、繳納年費,並於持續監理下開始從事受監理業務。
常見所需文件
- 相應類別之牌照申請表
- 附三年財務預測之營運計畫書
- 納閩公司章程文件
- 董事、主要負責人及股東之適任適格聲明、履歷及身分證明
- 實收資本證明及資金來源證明
- 專業責任保險安排
- 洗錢防制/打擊資恐、電子KYC及法遵政策
- 技術風險、資訊安全及營運持續政策
- 客戶資產保護、保管及市場行為作業程序
Legal Wealth 如何協助您

Legal Wealth協助客戶評估納閩是否適合作為其數位資產業務的設立地,以及適用哪些牌照類別。我們與持牌納閩信託公司及當地顧問合作,完成公司設立、建立實質營運,並撰擬能回應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在行為、技術及治理方面期待的申請文件。我們秉持法遵優先、低調審慎的原則,並可將納閩法人納入企業主在亞洲更全面的控股、銀行及傳承架構。
諮詢 Legal Wealth常見問題
納閩是否有專屬的加密貨幣牌照?
沒有。數位資產業務係依既有LFSSA類別(如交易所、證券、基金經理人或信用代幣業務)核發牌照,並適用數位中介專屬的行為規範。
需要多少資本?
視牌照類別而定。納閩證券持牌人須具備150,000令吉實收資本及保額至少100萬令吉之專業責任險;其他類別各有其門檻。
納閩持牌人能否服務馬來西亞居民?
納閩法人原則上與非居民往來,並以令吉以外之貨幣營運。服務馬來西亞境內市場須另行取得境內主管機關核准。
是否允許自營交易及造市?
數位金融中介市場行為指引限制數位資產之自營交易及自營造市。
能否自納閩發行代幣化證券?
可以。2023年10月發布之《納閩證券型代幣發行指引》為證券型代幣發行建立了監理架構。
最近審閱: 2026-10. 申請條件、費用及辦理時程可能變動。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於所示日期審閱,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