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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 · 加密 · 蒙特內哥羅

蒙特內哥羅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登記

蒙特內哥羅於2025年以修正洗錢防制法、而非另訂專法的方式,建立其首套加密資產監理架構。服務提供者須於開業前列入資本市場委員會所備置的登記簿。此制度甫上路、實務案例有限,因此審慎的架構規劃及及早與主管機關溝通至為關鍵。

諮詢 Legal Wealth蒙特內哥羅加密貨幣牌照
重點資訊
主管機關/登記機關
蒙特內哥羅資本市場委員會 (Komisija za tržište kapitala, Capital Market Commission)
法源
《洗錢及資恐防制法》,2025年修正(《政府公報》第24/25號)
施行日期
2025年3月20日
監理模式
開業前須完成登記;無另行核發之審慎監理牌照
登記對象
於蒙特內哥羅設有登記營業所或住所者;符合資格的歐盟服務提供者
旅行規則
適用;自託管錢包移轉逾1,000歐元者須額外查核
已登記業者
截至2026年2月尚無登記案例
01

概覽

蒙特內哥羅自2021年底即開始研議加密資產專法,最終仍選擇以洗錢防制法規規範加密活動。國會於2025年2月28日通過《洗錢及資恐防制法》修正案,並於2025年3月12日刊登《政府公報》,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修正案對加密資產採廣義定義(包括表彰電子貨幣之代幣),並增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專章。

受規範服務包括:為客戶保管及管理加密資產、經營加密資產交易平台、以加密資產兌換法定貨幣或其他加密資產,以及為客戶執行委託。凡於蒙特內哥羅設有登記營業所、住所或經核准永久居留,並擬提供上述服務者,均須於開業前列入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登記簿。來自非屬高風險第三國名單之歐盟會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如已於母國取得授權或登記,亦須辦理登記。

該登記簿由資本市場委員會備置,服務提供者身分及服務類型對外公開,金融情報中心並可直接查閱。登記條件著重於申請人身分辨識、指派洗錢防制專責人員、股東及經營階層之適任適格審查,以及說明擬提供服務之營運計畫書。該法並未引進MiCA式的資本、行為或保管規範,亦未就既有業者訂定過渡條款。

實務仍持續發展中。2026年2月的一份分析報告指出,當時尚無任何服務提供者完成登記;評論者並建議,蒙特內哥羅應於入盟進程中制定與歐盟標準接軌的數位資產專法。客戶宜將蒙特內哥羅視為轉型中、以登記為基礎的法域,並為未來可能的MiCA接軌制度預作規劃。

02

主要優勢

  • 明確的法定登記義務,降低在無監理架構下營運的不確定性
  • 以登記為基礎的模式,無須符合MiCA等級的資本要求
  • 歐元為實質流通貨幣,簡化法幣出入金架構設計
  • 身為歐盟候選國,立法正逐步與歐盟標準接軌
  • 登記簿公開,交易對手及銀行均可查證
  • 可與創辦人的蒙特內哥羅居留規劃相結合
03

申請條件

  • 蒙特內哥羅法人、獨資業者或居民個人,或符合資格且已取得歐盟授權的服務提供者
  • 於提供任何加密資產服務前,列入資本市場委員會登記簿
  • 指派洗錢防制/打擊資恐法遵專責人員
  • 股東、實質受益人及經營階層須具備適任適格條件
  • 提出說明各項加密資產服務及目標客群的營運計畫書
  • 依洗錢防制法執行客戶盡職調查、持續監控及可疑交易申報
  • 遵循旅行規則,包括對逾1,000歐元之自託管錢包移轉進行所有權查核
  • 保存紀錄並配合金融情報中心
04

執照類型與資本要求

保管及管理

代客戶保管加密資產或私鑰。

交易平台經營

經營撮合加密資產買賣意向的交易場所。

兌換服務

以加密資產兌換法定貨幣或其他加密資產,包括店頭交易(OTC)櫃台。

委託執行

代客戶執行加密資產委託。

05

辦理流程

  1. 1

    監理範圍界定

    確認相關服務是否屬洗錢防制法之加密資產定義範圍,以及是否可能同時適用證券或支付規範。

  2. 2

    公司設立

    設立蒙特內哥羅公司、開立帳戶,並委任經營階層及洗錢防制專責人員。

  3. 3

    法遵架構

    撰擬洗錢防制/打擊資恐政策、風險評估、旅行規則作業程序及營運計畫書。

  4. 4

    提出登記申請

    向資本市場委員會提出登記,檢附身分、股權及適任適格證明文件。

  5. 5

    與主管機關溝通

    回覆委員會詢問,並與金融情報中心協調配合。

  6. 6

    營運與持續追蹤

    列入登記簿後開始提供服務,並持續追蹤朝歐盟接軌制度發展的修法動態。

06

常見所需文件

  • 公司設立證明及公司章程
  • 股權結構圖及實質受益人聲明
  • 董事及股東之護照、地址證明及履歷
  • 股東及經營階層之良民證
  • 說明加密資產服務之營運計畫書
  • 洗錢防制/打擊資恐政策、全機構風險評估及旅行規則作業程序
  • 洗錢防制法遵專責人員之委任文件
  • 母國授權文件(適用於在蒙特內哥羅登記之歐盟服務提供者)
07

Legal Wealth 如何協助您

Legal Wealth協助客戶評估蒙特內哥羅的登記模式是否符合其商業與銀行往來需求,以及如何與歐盟或其他地區的牌照相互搭配。我們負責規劃在地法人架構,建立足以因應未來歐盟接軌制度的洗錢防制架構,並以審慎保密的方式處理登記文件。由於制度尚屬新創,我們將持續向客戶通報修法動態,並可視情況將專案與蒙特內哥羅居留及更全面的家族財富規劃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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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蒙特內哥羅是否有加密貨幣牌照?

並非審慎監理意義上的牌照。自2025年3月20日起,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須依洗錢防制法,於開業前列入資本市場委員會備置的登記簿。

MiCA是否適用於蒙特內哥羅?

不適用。蒙特內哥羅為歐盟候選國而非會員國,因此不適用MiCA,蒙特內哥羅登記亦不具歐盟通行權。

外國公司能否辦理登記?

來自非屬高風險第三國名單之歐盟會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如已於母國取得授權,即可辦理登記。其他外國集團通常會設立蒙特內哥羅公司。

目前有多少業者完成登記?

2026年2月的一份分析報告指出,當時尚無服務提供者列入登記簿,因此相關實務及審查時程仍在建立中。

規範是否會有所變動?

很可能會。評論者建議制定與歐盟規範接軌的數位資產專法,國家層級的洗錢防制架構亦持續演進,業者宜為更嚴格的要求預作準備。

最近審閱: 2026-10. 申請條件、費用及辦理時程可能變動。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於所示日期審閱,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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